集体合同模板集锦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集体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体合同 篇1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分 年交清,每年交纳 元。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 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4)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 年 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 年 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此处隐藏10611个字……00元现金。
3.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效果图设计。
4.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成套壁柜的上门测量和安装。
5.因甲方未及时收货造成的二次送货,甲方成员要另外支付乙方50元人民币的二次运费。
6.本次集体采购采用网上报名按需提货的方法,具体办法如下
a 家住___________的业主通过网络报名获得唯一的集采号,只有拥有集采号的_____________业主才能以如上集采价格购买产品。业主在集采过程中不得对任何第三者及其他分销商提及集采及价格等消息。
b 此次集采报名自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凡拿到jc号的甲方成员,应于_____________前交纳200元集采定金,经销商收取定金,开具收款凭证。(该定金测量前可退,如在通知厂家实际测量后,业主提出撤消购买协议,定金不退)。
c 交付定金的业主可向厂家约定测量时间(三天内),乙方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测量单制定定单后,通知甲方前往签定生产协议,业主向乙方预付100%货款,jc定金200元可自动冲抵。乙方生产工期为10到15天。安装完毕后,业主验收合格,在安装单上签字确认。
d 乙方在测量之后、交付预付款之前可接受甲方对尺寸的更改,更改单经甲方签字有效;交付货款后,乙方进入加工程序,定单将不予更改。若甲方确实需要更换、则需另外核价付费。
e 如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安装,造成业主工期延误的,按照定单约定的时间,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业主赔偿50元/日的违约金。如果因为业主的原因致使安装日期延误,业主向乙方赔偿50元/日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
7.壁柜将按照相关家具行业的“三包”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商品的“三包”责任,一年保用,五年保修,终身维护,以货物送达或安装完毕之日起计算。凡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变形开裂翘曲等,乙方将在业主提出后24小时内与业主联络并约定上门查看,之后与业主确定维修日期并完成处理。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产品损伤,乙方仍有义务上门解决或协助解决,并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8.业主与乙方签订的订货单属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9.甲方为集采的组织者,自行承担因本次活动所造成上网、电话、交通等费用,不承担本次集采活动引发的一切争议、后果与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篇10合同编号: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 地块位置: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号: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4、 地 号:
5、 土地用途:
6、 土地面积:
7、 建筑面积:
8、 现 状:
9、 抵押、查封情况
10、 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
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土地转让后,原出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履行。
第六条 转让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给甲方:
(一)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 ;
(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 日内,乙方须支付地价款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八条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给乙方,作为违约赔偿。延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以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价款,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①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市(县、区)签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和附件(图)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送 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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